大学生入伍离校应知应办事项
已批准入伍的同学,需办理如下事项:
(一)提取团员档案或学籍档案
提前从学院提取团员档案,毕业生还需提取学籍档案,新兵起运时交予接兵干部。
(二)办理学费补偿代偿申请
批准入伍的学生在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以下简称《申请表I》),填写个人信息,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先去应征地武装部在《申请表Ⅰ》第2页“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签字盖章后,再将两份《申请表I》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邮寄至学校武装部。
注意:每年十月份集中办理一次,次年四月份发放到位。当年没有申报的,下一年可继续申报(补报)。
(三)办理保留学籍及休学申请
办理休学可在本科管理系统自行申请。打开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按照如下步骤进行申请:菜单位置:我的--学籍异动申请
切换到“可申请”页面:选择希望申请的异动类型,如下图所示:
填写申请表中所有的信息项,完成申请操作。如下图所示:
在已申请界面可以看见所有的申请记录,如下图所示。
注:如果当前存在状态为审核中的申请记录,则不可以发起新的申请。
完成提交后,学生可以查看到自己的异动申请,如下图所示。
完成提交后学生可以打印自己的异动申请单,如下图所示。
(四)办理停缴学费和退宿办理
已批准入伍的同学,需及时办理保留学籍及休学手续。停缴学费和退宿手续由武装部统一办理,以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参军入伍)学生名单为准。
(五)办理退课
重要:已批准入伍的同学请及时退课,否则产生的0分或成绩不合格记录无法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