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我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我校实施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需要,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长安大学章程》,制定本管理办法。
附件:关于印发《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我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我校实施大类招生、大类培养的需要,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长安大学章程》,制定本管理办法。
附件:关于印发《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