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记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已经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每年兵役登记时间: 1月1日 至 6月30日
应征报名(男兵)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 至 22 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 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补偿代偿政策: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男兵报名流程: 查看报名流程图 ( 一步步教你网上应征报名 )
体检标准: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全国征兵(男兵)2024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2月1日 至 2024年2月18日18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3年12月1日 至 2024年8月10日18时
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
应征报名(女兵)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 至 22 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 23 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 至 22 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
补偿代偿政策: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详细]
女兵报名流程: 查看报名流程图
全国征兵(女兵)2024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1月1日 至 2024年2月18日24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7月1日 至 2024年8月10日24时
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
一、招收对象
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在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专业
经初步统计,2023年直招军士涉及道路运输、汽车制造、电子信息、通信、计算机、机电设备、机械、医药等400余个军民通用专业。
三、招收工作步骤
1. 3月16日起,应征青年网上开始预报名。
2. 6至7月份,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根据部队招收需求,结合网上预报名情况,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任务。应征青年可查询所学专业是否符合2023年省级招收军士专业范围。
3. 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截止于8月1日。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时间由省级以下征兵办公室自行安排。
四、报名须知
(一)基本条件
1.身高160cm以上;
2.裸眼视力4.5以上;
3.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4.有下列情况之下者建议不要报名:①面颈部文身或者瘢痕长径超过3cm的,带有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③有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的;④患有精神类疾病、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等严重疾病的。
具体标准条件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及有关规定为准。
(二)注意事项
1.今年直招军士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工作从8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请咨询应征地兵役机关。
2.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密切关注网上审核结论,跟踪掌握应征报名进展情况(直招军士应征进展情况查询),保持通信联络顺畅,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应征。
3.因应征地招收军士专业和计划限制,未能被确定为直招军士送检对象的,还可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安排参加义务兵征集。
已经报名通过网上审核,请密切关注网上审核结论,跟踪掌握应征报名进展情况,保持通信联络顺畅,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应征。
2024年春季雁塔区应征入伍流程
有应征意向的男性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等待初审初检。注意:如果选择从学校入伍,填报信息时,学校所在地和应征地均选择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大学。
二、初审初检
武装部对应征用户信息进行初审初检。重点审查文化程度、学习类型、学业情况、学籍状态、年龄等是否符合应征基本条件,验证学籍学历信息核验是否通过。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
三、体格检查
学校武装部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应征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按时参加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
政治考核是由雁塔区武装部联合高校武装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主要了解应征青年本人的现实表现、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政考人员需准备以下资料:
1.在全国征兵网上下载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和《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
3.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走访调查表》。
另: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役前教育
役前教育是指在预定新兵正式入伍前,由兵役机关组织的适应性训练和思想政治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以思想教育为主,适应性军事训练为辅;一般会参照现役部队建制营连模式,组织集中封闭管理、政治教育和适应性训练,期间还会穿插进行身体复查和心理访谈等内容。
役前教育最主要目的是让预定新兵提前适应部队生活节奏、打牢从军报国思想根基,并通过集中管理、教育引导、身体复查等详细掌握预定新兵的现实表现、思想基础和隐性疾病等,便于兵役机关择优定兵。
通过役前教育,将对某些不服从管理、参军决心不坚、品行不端、身体条件不合格的预定新兵进行淘汰,所以一定要认真对待。
六、预定新兵
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学校会在武装部网站进行公示。
八、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区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大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长安大学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一、评奖评优
1.入伍或退役的大学生,在学校评奖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2.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复(入)学后,在长安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中直接评定为校园贡献奖,不受名额等其他条件限制,颁发荣誉证书。(《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陕征〔2021〕15 号)
3.申请参评学校“奉献之星”奖的退役复(入)学学生,申报材料由武装部审核,择优推荐,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参评。
4.应届毕业生当年应征服义务兵役或直招士官,符合“长安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定基本条件”,即获“优秀毕业生奖”,按照一等奖学金标准奖励。(《长安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及奖励办法》长大学〔2018〕184 号)
5.符合发展中国共产党员基本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者,学院(系)重点培养,积极发展。
二、经济资助与奖励
1.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300 年。(《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
2.对应征入伍和退役复(入)学的学生实行一次性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为: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6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
3.相对贫困家庭的学生因应征入伍做了眼睛准分子手术者,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眼睛准分子手术病历(证明)到武装部审核,学校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3000 元,由学生工作部从奖助学金中支出,相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认定由学生工作部审核。
4.享受义务兵役家庭优待金。按照省、市、区(县)文件执行。(《关于进一步提高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质量的意见》)
5.入伍艰苦地区奖励金。“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再进行奖励20000元。(《关于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民发〔2016〕19 号)
6.退役大学生自主就业补助金。
三、免修课程与德育加分
1.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入)学后,按照学校免修课申请程序,申请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军训成绩评定为优秀,获得 2 学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
2.退役复(入)学的大学生,在复(入)学当年综合测评德育分加 10 分。(《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陕征〔2021〕15 号)
四、学籍与转专业
1.入伍的大学生服役期间按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 2 年内允许复(入)学。
2.退役复(入)学大学生符合相关条件可自主选择转入专业(类)。
3.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由于各种原因要求延长学习期限的,“在校时间”总计时,参军入伍服役两年时间不在计算之列。
五、学业与升学
1.大学生士兵退役并完成学业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上半年批准入伍的,仅需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即可毕业的毕业班学生,学校可提前组织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或开辟线上答辩等绿色通道。符合长安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获得长安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4.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申请参加长安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1+3 学生辅导员选拔,经学院(系)审核,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
5.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入)学后,依据《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大教〔2021〕215 号)中有关条件和程序进行推免,学生在部队表现纳入学校推免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加分项目,总分值最多不能超过 5 分。
6.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国每年安排 8000 人计划内单列招生。(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 2020 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军动〔2020〕485 号)
六、就业服务
1.应届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退役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学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办理就业手续的通知》教学厅〔2009〕5 号)
2.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3.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适当提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 10 分。有效拓宽从反恐特战等退役军人中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渠道。(《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 号)。